勞工例假停休 加發1日工資 可再補休

目前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天至少有一天例假,而且不可停休,勞動部打算從明年開始,如果頭家讓勞工在例假停休,除了加發一天工資、擱加罰款外,還必須要在七天內讓勞工再補休一天。 勞動部表示,例休就是要讓勞工休假,不該用錢來抵,有部分頭家以加發一天工資方式,違法要求勞工例假加班,目前勞基法會開罰2萬到30萬,勞動部將修法要求,勞工例假加班,除加發一天工資外,還得另外讓勞工在七天內補休,否則可以再罰一次2萬到30萬,預計明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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