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逼車害重傷 首例"殺人未遂"起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提醒駕駛注意,惡意逼車,可能會變殺人未遂!高雄一個姓廖的駕駛,去年3月份、因為不滿後方摩托車一直按喇叭,用時速70公里的速度、一直追,甚至故意去撞機車、導致騎機車的腦部受重傷,高雄地檢署認為,姓廖駕駛惡性重大,以殺人未遂提起公訴! 白色休旅車速度好快 要切換車道,卻逼得旁邊這台藍色轎車 ns 連翻五圈撞摔在地 惡劣駕駛還有這個 (cg) 銀色轎車故意檔在前面,急踩剎車 讓後面轎車閃避失控 ns 像這種惡意逼車,越來越常見 注意了,像這樣可能涉及,殺人未遂 cg 這是發生在去年3月 廖姓駕駛違規右轉 不滿後方摩托車按喇叭 以70公里的時速狂追對方 甚至追撞,造成騎士腦部重創 cg 地檢署認為駕駛惡性重大 決定以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黃元冠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 使被害人受傷 倒地受傷之危險性 急遽升高之情況 是屬於不確定殺人故意 偵查終結 提起公訴 其實,去年11月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 cg 故意變換車道惡意逼車 開罰6千到2萬4,吊扣牌照三個月 cg 但法律部分一直都以過失傷害處理 最多1年以下徒刑或易科罰金 現在出現新案例 以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殺人未遂起訴 就是要駕駛注意,因為ㄧ時氣不過 這樣惡意逼車,就跟預謀殺人 真的沒有甚麼兩樣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