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分居三年可離婚? 婦女團體反彈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再來看另一個爭議,立法院昨天通過夫妻財產制重大翻修,未來夫妻申請離婚,也可望有重大變革。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關於婚姻法律的修正案,規定夫妻只要沒有共同居住三年以上,就可以申請離婚。不過這項提案,卻引發婦女團體強烈反彈,他們批評新的法律缺乏分居制度配套措施,太太被丈夫休了,可能都還不知道。離婚法律的修正案在立法院進入一讀,離婚前要不要依婦女團體要求建立分居制度,卻引起爭議,她們炮轟,修正後的法律,可能讓妻子被丈夫莫名其妙休了,都不知情。只要分開三年,不聞不問就可以申請離婚,中間權利義務是什麼還由法官自由心證由於台灣的離婚法律要求,離婚必須要在有過失的情況下,才能成立,修正後的法律,夫妻只要是感情不和,不管有沒有過失,都可以離婚。不過修正提案中規定,夫妻不共同生活三年以上,就可以訴請離婚,被婦女團體批評,缺少分居的配套措施,淪為台商包二奶條款。缺少分居契約,讓離婚不完善,婦女可能居於弱勢婦女團體要求附加分居條款的保障,然而這樣一來男方的負擔相對加重,在立法院能不能翻案成功,還有變數。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