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蕩非法性交易 買方無罪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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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娼制度全面廢除已經超過一年,政府除了定期掃黃,對非法性交易卻提不出具體規範方式。一些專家學者建議,不論性產業以何種方式管制,政府都應該先廢除罰娼不罰嫖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
依據現行的法律,警察大力掃黃的結果,捉的都是性交易中的賣方,也就是從娼者。而嫖客除非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交易,基本上無法可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這項罰娼不罰嫖的法律,不僅學者提議廢除,連一向反對性交易的民間社團也表示贊同。
從今年年初開始,德國的娼妓已經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對不付錢的嫖客採取法律行動,積極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反觀我國,對於性交易的法律問題卻還有待更公開全面的討論。公視新聞郭美芳/彭耀祖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