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案 洪奇昌提新事證要求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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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台糖售地案被以背信罪二審判刑定讞的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上午到台中高分院,提出新事證要求「再審」,洪奇昌拿出上千頁的「新事證」,認為二審法官審理時忽略有利被告的證據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改變「只租不售」政策,改為以「公開標售」方式「轉租為售」,以核定低於市場行情底價,低價賤賣台糖土地給春龍開發公司,吳乃仁二審依背信罪,被判徒刑3年10個月;曾獲春龍公司贊助的前立委洪奇昌,被判刑2年4個月。上午他到台中高分院提出新事證,要求「再審」。 ==民進黨前立委 洪奇昌== 一直要求法院承審法官 去調閱台糖土地出售資料 結果法院承審法官都不進行 二審判決確定之後 這都是三月十五號之後 才提供的資料 所以這是很明顯的 這是一個新事實跟新事證 洪奇昌強調,台糖售地是在吳乃仁去職董事長職務後八個月,而他也沒有針對售地案有任何犯意的連絡,法官忽略有利被告的證據。 ==民進黨前立委 洪奇昌== 這塊土地不是在 吳乃仁董事長任內公開標售 是他離開董事長的職務 八個月之後才公開標售 當時批准賣這塊土地 而且核定這個價格的人 就是現在的台糖現任總經理魏巍 針對洪奇昌提出再審,台中高分院表示,會根據被告提出的事證,如果有必要,將分案「再審」。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 吳火川== 本院審理任何案件絕無立場 對於當事人訴求 也無任何情緒反應 而因背信罪同案被告的吳乃仁,上周已經委託律師向台北高分院提出「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