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招生託顧對象 2-6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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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現的幼稚園和托兒所,未來攏改制為"幼兒園",101年1月初1開始實施。未來親像幼幼班,一班最多16人,至少要有2個老師,可以算起來1個老師要照顧8個小漢孩子,全國家長團體質疑,這樣的師生比還是太高。
幼稚園、托兒所,未來不再分流,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稚園、托兒所要在兩年內全部整合為"幼兒園",照顧2到6歲的幼童。
根據修法內容,除了現有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並在2年內完成改制,也規定有性侵虐兒紀錄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否則園方最高罰三萬,甚至情節重大可廢止許可登記,以及各級教育機關可興辦非營利幼兒園,提供弱勢族群幼兒就讀。師生比方面,2至3歲為1:5,一班最多16人,3至6歲1:15,一班最多30人,大班至少需要1名幼教師資,全園200人以上須設護理員1人。只是全國家長會質疑,2至3歲的幼兒,師生比還是太高。
歷經14年討論,才完成的幼托整合,雖然部分師生比部分,仍被質疑太高,不過教育部也表示,調降是未來趨勢,現階段制度穩定後,會再逐步改進。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