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軍官過追訴期不起訴 朝野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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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將許榮洲起訴,證明了江國慶是遭到刑求而錯殺。不過,當時疑似主導整起案件的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九名軍官,卻因為法定的追訴時效已過而能全身而退。今天朝野都表達強烈不滿。
空軍士兵江國慶因為九名軍官而遭到冤判錯殺,國民黨團嚴厲批判。
而國防部也要針對當初辦江案包括陳肇敏及李天羽在內的九名軍官,追究行政處分,並註銷過去給予他們的獎勵。
檢方認定江國慶確實有被刑求不當取供,但是為何就是辦不了這些涉案的軍官?法務部表示因為案件發生在85年,參與整起案件的九名軍官因法定追訴時效已過而消滅。不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卻認為,如果依照刑法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追訴時效有20年,可以追究責任。對此,法務部澄清,刑法125條只適用軍事檢察官,至於當年刑求的軍官,則不具有檢察官身分,不適用濫權追訴處罰罪。
法務部表示,儘管過了追訴期,但將依法提起再議,看看這些人是否符合其他罪名的追訴期。而國防部也將協助江家申請冤獄賠償,最高將可爭取到3000萬的賠償金。
林俊賢 吳嘉堡 臺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