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連犯17案 遭重判30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司法總算對詐騙集團判重刑,去年二月,兩岸詐騙集團主嫌犯陳本儉,短短五個月就騙四千多萬,而且到案後還不知悔改,不願賠償被害人,法官認為他很可惡,判他30年的有期徒刑,創下台灣司法史,詐欺判最重的紀錄。
去年二月,詐騙集團首腦陳本儉,以假冒檢察官名義,行使詐騙,不到半年的時間,接連犯下17起詐欺案,騙光許多老人家終生積蓄,不法獲利高達四千多萬。
陳本儉在犯案後,卻不知悔改,也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台北地院則以一罪一罰,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判處30年徒刑,成為國內司法史上,判刑最高的詐欺案。
詐騙集團往往就是看準行騙的獲利豐厚,再加上詐欺罪名,最高頂多判刑五年,過去實際案例上,大多也只是輕判一至二年刑期,或者交保,難以發揮嚇阻作用,導致詐騙犯罪越來越嚴重。
近幾年,台灣每年詐欺案件,都高達三萬多件,最常見是利用網路、ATM轉帳和假冒檢察官名義詐騙,警方除了希望,未來法律能加重詐騙罪名判刑,嚇阻犯罪,也會加強宣導,希望民眾能提高警覺,多一份查證,避免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