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污染遭罰企業仍獲永續獎 環境部推「反漂綠指引」防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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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有大大小小的永續獎項,不過有環團數次舉行記者會批評,獲頒永續獎的企業,不乏有污染違規遭開罰的業者,質疑獎項可信度,環境部也發現類似現象,決定推動相關獎項與標章的「反漂綠指引」,防範誤導消費者與投資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揭露,部分國內永續獎項,會連年頒發給曾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的企業,質疑永續獎項,恐怕成了企業漂綠的工具,環境部決定先從制定反漂綠指引做起,避免誤導消費者與投資人。
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我們還是不容許漂綠啦,當我們向這個市場釋出這種政府間開始在談的時候,我相信這個社會很快就會對標對齊,我想很快就會回歸到一個正軌。」
反漂綠指引有7大核心原則,其中包括禁止模糊、絕對、無限制用語,也認為應揭露負面事件等,指引不具強制性,環團表示樂見,但未來希望走向有拘束力的制度設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那這也意味著台灣這個永續獎項,不能再停留在以往鼓勵性質,必須要走向可以檢驗跟問責的制度,這些評鑑機構對於這些結果,也應該要有相應的責任。」
環境部下午說明環境政策推動進度,針對今(2026)年開始收取碳費,402廠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投入燃料轉換、改善製程、提升能效等,預估從民國114到119年累積節電可達151.4億度,將近北市一年用電量。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碳費推動組長周仁申說,「節能跟減碳,其實兩個是相輔相成的。」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這是可以預見的成果,不過針對收到49.7億元碳費,目前補助辦法寬鬆匡列七大減碳補助項目,恐怕連在企業能力範圍內的減碳工作都能申請補助,難引導更前瞻與創新的作法,憂心浪費資源。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