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2月毒駕釀72死傷 交通部:較去年同期增6.2倍
大馬路口,後方白色轎車高速向前衝,直接撞上前方銀色轎車,2車當場失控。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份,造成1人傷重不治,警方事後確認肇事駕駛是毒駕。還有就在5月底,新北市中和有機車雙載姊妹,停等紅燈遭到毒駕男子撞擊,釀成1死1傷,全台毒駕案件出現暴增惡化趨勢。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喪屍煙彈引發的這個毒駕,顯然社會沒有被接收到訊息,我們已經慢了好幾拍的好幾拍,才會到這當下大家陷於驚恐。」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6年1月到2月道路交通事故,因為吸食違禁物駕駛導致死亡的人數4人,受傷的人數68人,共計72人,相對去年同期10人增加6.2倍。而統計各縣市,分別是基隆市16人、新北市11人、桃園市10人、台南市8人。
不過,毒駕死亡案件幾乎每週各大媒體都有報導,根據非官方統計公開資訊,死亡人數已達18人、147人受傷,不排除實際死傷人數可能更高。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對於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者是連續再犯,我們都認為應該要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的級次來做分別。」
根據目前修正草案,未來單純毒駕拉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提高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最重判12年;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另外也規範,無論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都將「沒收車輛」,將陸續提出相關修法。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戴伸峰分析,「這一定是跨部會共同去討論。毒駕重刑他可能不敢再去求助,不敢再去找人來幫他把交通工具騎回家,造成他必須鋌而走險的去使用交通工具來去移動的時候,這個風險就增加了。所以毒跟駕真的是分開來看。」
學者分析,依托咪酯屬於「速效、速退」的新興毒品,不少吸食者誤以為藥效退了就能開車,但實際上身體反應和判斷力仍受影響。不能以交通問題單論,除了警方加強取締,也要結合戒癮治療與毒品防制教育,從短、中、長期全面介入,才能有效降低毒駕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