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毒駕、拒毒測一律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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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事件頻傳,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一律吊銷駕照、沒入駕駛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要扼止毒駕。民團則建議,可以用細胞簡訊的方式精準宣導政策,尤其是針對已掌握的高風險族群以及累犯者。
大貨車接連撞上路旁兩支電桿,發出巨大撞擊聲響,事情發生在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二段,29歲吳姓男子清晨27日6時半駕駛大貨車,毒駕接連撞上電桿還波及路旁的鐵皮屋、冷氣機等設施,幸好沒有造成他人受傷。
屏東警局里港分局九如所副所長葉明儒表示,「經查吳男持有電子煙桿一支、依託咪脂煙彈一顆,唾液毒品初步篩檢後,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後續依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毒駕頻傳,台中大雅也傳出毒駕汽車逃逸事件,警方在肇事車輛發現駕駛座左扶手旁疑似毒品愷他命、毒品咖啡包,將通知肇事車主到案說明並釐清案情,後續將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進行偵辦。為遏止毒駕,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修正《道交條例》部分條文。
條文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都將沒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終身不得考照。同時,毒駕拒測罰鍰也拉高,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首次拒測將開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以上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元,累加無上限,藉此提高累犯成本。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指出,「修法之後不是把它放到抽屜裡就可以了,除了對全民宣導以外,更要精準地對酒駕毒駕,這些高風險群者、這個累犯者,能夠啟動細胞簡訊示警。」
對於《道交條例》修法,民團樂見其成,但也直言行政法只是前端預防,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傷害已經不可逆,因此他們更關注《刑法》的從重量刑,呼籲加速推動《刑法》第185條之3修法,讓酒駕、毒駕致死案的基本本刑提高到7年,並取消現行最高10年的上限、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