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酒駕零容忍,毒駕也很危險,行政院今天宣布,通過刑法等修正草案,毒駕只要經過尿檢陽性,不再需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就會構成公共危險罪。依個案情節,如果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過去3年來,警方取締毒駕案件,就超過2000件,不過,要確認是否有吸毒,需要驗尿等方式檢驗,警方在實務上執行,有一定難度。
花蓮有一名男子吸食毒品後,騎乘機車遭警方查獲,被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鍰6萬元,並吊銷駕照。但他一直遲遲拒繳,直到法務部執行處要查封土地,他馬上付清。
要遏止酒駕、毒駕,有立委提案要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明定吸毒開車或者是毒駕酒駕,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應該要立刻拘留3天,並禁止接見通信。但內政部認為,在實務方面會有即時性問題,因此持保留態度;還有立委質疑,這種做法是民粹。而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也呼籲說,應該要從長計議。 2019年2月,台中一名陳姓男子無照三度酒駕,高速逆向撞死兩人,遭判刑7年。一樣是酒駕致死意外,同年7月,台中也有一名婦人遭酒駕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修正草案,有立委提出,如果毒駕或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可處拘留3天以下拘留,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強調,酒駕問題,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都已經建構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對修法存有疑慮。 今年8月,台南有議員爆出民眾到銀行兌領三倍券被拒絕,還被封鎖消息,結果該名議員遭檢調單位傳訊調查,最後獲地院裁定不罰,有民代則指控民進黨是「
昨天晚間台北市內湖區發生公車意外事故,有一輛三重客運公車疑似因為駕駛打瞌睡,結果把車開上人行道,撞倒了24輛汽車,還導致一名員警受傷、一名男子死亡。但這起案件出現重大轉折,駕駛向警方供稱在上周五有用過毒,檢警也採尿檢驗,要釐清車禍是否和毒品有關。 一陣猛烈撞擊,伴隨乘客尖叫聲,三重客運藍26線公車,昨天21日晚間八點多行經內湖路一段時突然失控往人行道暴衝,從外面的角度再看一次,整排停放的機車全都像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警員薛定岳,在追緝毒駕歹徒時因公殉職,上午在彰化伸港舉行公祭,同袍們送他最後一程,內政部長徐國勇則是表示,會檢討警察安全帽安全問題,對於毒駕比照酒駕罪責,也會與法律專家及院檢單位討論研議。 8月28日,新北市汐止分局警員薛定岳騎乘警用機車追緝王姓毒蟲時,不幸撞上分隔島殉職,上午9時在彰化縣伸港鄉老家,第一公墓舉行公祭,針對殉職員警未婚妻指出的警用安全帽問題,內政部長徐國勇承諾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