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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14態樣列可疑帳戶 銀行判斷情況重大可通報高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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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範疑似不法可疑帳戶,金管會修法調整成總共14種異常態樣會被列為可疑帳戶,例如像是已經被通報為失蹤人口,或者是短期頻繁設定約定帳號等等,預計4月中上路。另外若銀行判斷重大或緊急情況可以直接通報高檢署,如果銀行應該通報卻沒通報,則可能被處最重5千萬元罰鍰。

有鑑於疑似不法的可疑帳戶愈來愈多,金管會銀行局預告修正《存款帳戶相關管理辦法》,將可疑帳戶的認定態樣大幅擴增到14項。

台北市民齊小姐表示,「阿姨妳這個錢的用途是什麼?或者說你這個錢是從哪家銀行過來?我覺得這還好耶。」

台北市民盧小姐認為,「像我們去提錢他也是會問一堆啊,所以對民眾好我覺得這是一定要的啦,所以自己民眾自己要稍微忍耐一下。」

依照現行規定,疑似不法或是顯示屬於異常帳戶共分成兩2類,第1類帳戶是包含偽冒開戶、警示帳戶還有衍生管制帳戶,得由警方通報,管制力道強,銀行可以結清帳戶或是暫停全部交易;第2類帳戶則是還沒確認不法,但是已經出現可疑或是異常表徵,制度設定先查證再升級,包含短期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或是設定約定帳號,又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或是開戶人留存的手機號碼,與同一銀行內的警示帳戶開戶人手機號碼相同,還有客戶已被通報失蹤人口者或被司法警察機關,列為疑似涉詐騙境內金融帳戶等等可疑態樣。

政治大學金融學系兼任教授殷乃平指出,「一方面要達到這些這個主管機關要求的目的,另外一方面又要儘量地減少不必要對於存款戶的干擾,我想這個涉及到銀行在中間怎麼樣去做最好的一種拿捏。」

金管會強調,銀行如果在第2類帳戶中的14項態樣判斷出現重大或是急迫情況,得自行通報高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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