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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推首波「可負擔宅」 落腳機捷A20、A21沿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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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可負擔住宅出售及管理自治條例》力拚今(2026)年完成法制程序,首波可負擔宅將落腳機場捷運A20及A21整體開發區,未來開發區內建築基地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就須捐建可負擔宅。

附近建案不停的蓋,這裡是機捷A20、A21整體開發區,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未來這個開發區內住宅區建築基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基準容積可提高20%,建商必須捐建一定比例可負擔宅,由市府賣給符合資格的年輕家庭。

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郭蕙萍表示,「房型的部分,我們也參考了一般的房型,也搭配了汽車機車車位,所以是符合一般市售的條件。住宅的品質部分呢,我們也會透過都市設計審議,確保住宅相關的品質條件。」

都發局表示,《可負擔住宅出售及管理自治條例》力拚今年完成法制程序,首波將落腳機場捷運A20及A21整體開發區。另外,中壢體育園區、捷運綠線G12、13、14站等重要捷運場站周邊,和鐵路地下化車站旁的都市計畫,未來都將納入可負擔住宅規範,相關自治條例配套措施也持續進行中。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詹健鴻認為,「主要的部分都在一個主要的交通幹線上,比如說捷運的路線上,或者是鐵道的路線上,這個地方來去做可負擔住宅的一個規劃,我覺得這可以落實到,讓實際上買房的壓力不會那麼大。」

建築師公會表示政策良善,且在封閉市場執行,房價穩定,可確實減輕年輕家庭居住負擔,針對傳出加劇建商負擔聲音,公會評估大概100戶僅5到6戶是可負擔住宅,另外市府將基準容積提高到1.2倍,也對建商具有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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