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二審維持原判決 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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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全台高度關注的兒虐案件「剴剴案」,高等法院今(27)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引發全台高度矚目的兒虐事件「剴剴案」,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劉彩萱及劉若琳姊妹自2023年9月起照護剴剴,但在照顧過程中對其施以凌虐,導致剴剴因長期營養不良、身心狀況惡化而傷重不治。2025年5月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宣判認定,劉姓姊妹兩人均犯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全案經上訴後,高院於去(2025)年12月22日完成言詞辯論、今日宣判。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