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違規赴中最重免職 新制明年7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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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止公務員違法赴陸,陸委會日前宣布,各機關公務人員、包含學校公務員,赴陸港澳必須事先通報,違者將被懲處,明(2026)年7月新制上路。不過在野立委質疑,可能讓學術界出現寒蟬效應。陸委會回應,兩岸條例已經有明文規定,是依法行政。
為了遏止公務員違法赴陸的情形不斷發生,陸委會9月公布修正公務員赴陸港澳相關規範,後續也把學校公務員納入,相關公務人員赴陸必須經過許可,返台後也要通報赴陸事由跟行程,違失情節重大1次記2大過免職,明年7月1日上路。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指出,「有特定身分的人,不管是我方的人還是對方的人,都會給予特別的規範限制,這個是基於兩岸交流,在一個對等和平尊嚴的基礎之上,我們希望不要危及到國家的安全。」
根據陸委會公布的「建議懲處原則」,違規樣態包括未經許可赴陸、返台後沒有依限填具「赴陸人員返台通報表」、返台拒絕或沒有詳實說明事由跟行程,基層違規3次記1次大過、高階違規1次記2次過。
不過在野立委質疑,可能沒效果又擾民,甚至出現寒蟬效應。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疑,「目的就是要讓學術界要噤聲,製造更多的寒蟬效應,未來即使有學者前往大陸交流訪問也會被貼上標籤,形成自我審查的機制。」
立法院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認為,「變成是在台灣內部找敵人,而且你在升高兩岸的惡意的螺旋,請陸委會不要一直只是在製造兩岸的緊張。」
陸委會則回應,依照《兩岸條例》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赴陸、按照職等高低不同,分別必須經由內政部或服務機關許可後才可以赴陸,是依法行政,也指出公立學校教師沒有兼任行政職務,不用依照許可辦法或作業要點申請許可或報准。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