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控兒遭師丟躲避球腦震盪 校方:體育老師記過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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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家長控訴,就讀小4的男童上體育課時,遭老師以躲避球擊中頭部,造成挫傷與腦震盪,事後校方態度消極。校方則強調經過調查,有記過處分且不續聘。教育團體則認為事涉體罰和兒虐,躲避球也不適合列入課程來授課。
小孩的左臉頰出現大面積瘀青,有家長出面指控,就讀台中市太平區某國小4年級的兒子,6月間上體育課時,被體育老師拿躲避球直接丟擲身體,還不准閃避,因此被擊中頭部,經醫院診斷有挫傷與腦震盪,多位同學也有一樣狀況,向校方投訴多次,校方都消極處理。
當事學生說,「被老師用躲避球K,我就這臉痛到沒有知覺。」
當事家長表示,「小朋友很害怕,他甚至在半夜的時候、睡覺的時候都很不安穩,那時候休息大概1週之後去學校,老師就說他在保健室,因為他頭又開始暈了。」
校方與教育局表示,這名體育老師為代理老師,6月收到家長舉報後,7月初即成立調查小組,8月底調查結果出爐指出,認定該師教學措施失當記過處分,並且不再續聘。
國小教務主任指出,「經過我們的考核委員會,根據調查的內容裡面,有部分可能失當的行為,我們有跟他做懲處。」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陳雅新說,「立即督導學校進行調查,這名體育老師是代理教師,學校調查作出懲處已不再續聘,教育局重申不容許任何形式體罰,或不當對待學生之行為。」
而體育課是否取消躲避球課程,近年也引發討論,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躲避球是一項具有攻擊性的暴力遊戲,不應該被視為球類運動,教育單位應重新審視體育授課的內容。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表示,「我非常反對躲避球,他的目標是人,他用球打人,他是一個非常暴力的遊戲,不是一個運動。」
人本呼籲,這名體育老師舉動已明顯涉及體罰和兒虐,台中市府應該再介入調查了解。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