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自行車經排水溝蓋摔傷 求償6700萬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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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陳姓女子今(2025)年3月騎自行車,經過宜蘭礁溪鄉大塭路及塭底路口排水溝蓋時不慎摔車,導致頸椎脊髓損傷,她指控是因排水溝蓋孔隙過大,才導致車輛前輪陷落摔車,向縣政府請求國賠6700萬元。但縣府國賠小組認為,排水溝相關設施的設置均符合規範,和國賠要件不符,予以拒絕。
台北市女子騎乘腳踏車行經宜蘭礁溪鄉大塭路及塭底路口,經過一處排水溝蓋時不慎摔車,導致頸椎脊髓損傷,受害的台北市陳姓女子指控,是因排水溝蓋孔隙過大,才導致車輛前輪陷落摔車,向縣政府請求國賠6700萬元。
宜蘭縣民張先生說:「自行車縫隙下不去 ,現在弄一個有差,水溝蓋不會凹凸不平。」
部分民眾認為,腳踏車車輪要陷落到水溝蓋內難度較大。有腳踏車店老闆分析,如果第一台腳踏車可以通過水溝蓋,第2台的輪子還會陷落也是不太可能。
腳踏車店量測輪胎寬度,最細也有3公分,至於事發當時,量測水溝蓋縫隙寬度都在3公分以內,車輪要陷落真的不容易,不過實際看排水溝,雖然看起來是格柵設計,但部分區域結合處剛好有一條縫隙,雖然也是小於3公分的標準,但有民眾認為,如果輪胎剛好是騎在這條縫隙上,卡住的可能性也不能忽視。
宜蘭縣政府交通處長黃志良指出,「那設計的時候,我們是按照公路的排水設計規範來設計,那也符合相關的規範,那格柵的這個間隙也小於3公分。」
截稿前去電當事人詢問看法,沒有接聽。
縣政府表示,此國賠案不予賠償,發生事件路段的橫向排水溝於2018年施作完成,自完工以來持續使用至此事件前,未發生異常情形或相關事故,且相關設施都符合規範,民眾還有疑義可以尋求其他法律救濟管道。
蔡思培/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