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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修法5樓以下須裝住警器 屢勸不聽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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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日前發生5死火警,據了解這戶曾領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卻未裝設,高雄也有過住戶拒絕里長提供的住警器,發生死亡火警。高市修正《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平房都要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沒裝設最高可罰3萬元,1日正式上路,不過高市府表示,初期會以宣導為主,屢勸不聽才會開罰。

32輛消防車、71名消防人員出動救災,桃園中壢龍安街這處鐵皮加蓋建築物遭遇火警5人死亡,事後查出住戶曾領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卻沒裝設。

住警器攸關人命,台北市規定一般住宅都要裝設住警器,高市去(2024)年8月修法跟進,公告1年後9月1日正式上路,屢勸不聽可罰6千到3萬元。

高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員朱震表示,「如果沒有在任一位置設置住警器的話,那會經過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的話,我們會處這個管理權人新台幣6千至3萬元以下的罰鍰。」

高雄市民顏女士認為,「我覺得這樣很好,這樣是一種安全性,因為它有這個住警器,它會叫。」

高市5樓以下應裝置住警器住宅場所約67.7萬戶,目前還有5萬戶沒裝,民代也憂心有黑數。

國民黨高市議員許采蓁指出,「雖然住警器發放率已逾8成,但是能否確實的安裝,才是防火的關鍵。」

民代發現,不少人拿到住警器卻不裝設,呼籲市府正視這問題,也有里長發現部分住戶不裝是擔心受騙或拒絕陌生人進屋。

高市前鎮區明孝里長林浤澤表示,「會不會說我要付錢或是簽名下去,我的資料會不會不見或是等等的,所以大家不願意,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大很大的重點,大家看到里長出來了就知道說,這應該不是詐騙。」

9月1日起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或平房都得裝置住警器,市府消防局表示,目前先以勸導為主,屢勸不聽才會開罰,但是應裝設而未裝置的民宅,一旦發生火警則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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