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民眾黨提修法刪羈押條件 法務部:無替代措施可防勾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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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黨團日前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主張刪除羈押理由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法務部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並無替代措施能防止串供,若刪除此項將妨礙向上溯源追查共犯及證據保全。
立法院民眾黨團日前提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101條修正草案,擬刪除羈押事由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認為該羈押事由已遭濫用,且違反無罪推定憲法原則。
法務部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此一《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原因是目前《刑事訴訟法》中並不存在不羈押被告,同時又能防止勾串的替代手段,若將此項刪除,將會影響向上溯源追查共犯,且未來偵查犯罪恐無法及時保全證據。
法務部進一步說明,《刑事訴訟法》中雖對有「逃亡之虞」的被告,有不羈押的替代措施,例如使用電子監控等;不過針對防止串供並無羈押的替代方案,且本案的修法內容,也會與近期通過的妨礙司法公正罪章中,有關干擾證人罪的方向背道而馳,
法務部並指出,近年電信詐欺案逐年攀升,偵辦此類案件的檢察官以防止串供為由聲請羈押獲准之占比,自2022年起分別為86.2%、91.3%、87.5%及86.3%,若此羈押原因遭刪除,恐影響電信詐欺案件偵辦。
除詐欺案件之外,法務部也以虐童、共諜等案件為例,強調這些犯罪都存在勾串共犯情況,如果貿然修法將衝擊社會,因此目前沒有修正必要。
根據民眾黨黨團提出之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並應明定僅在「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認為被告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可羈押;除此之外,草案中也要求檢察官在請求法院限制辯護人取得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