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l S自駕車禍釀行人1死1傷 美陪審團判特斯拉須賠台幣逾7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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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2019年發生一起特斯拉Model S電動車撞上行人,並導致1死1傷事故。邁阿密法院陪審團本月判定,肇事車輛的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失效,必須負擔本件死亡車禍33%責任,因此裁定特斯拉公司須向受害者支付總額超過2.4億美元的賠償金,約相當於台幣71.8億元。對此特斯拉公司表示,將再提起上訴。
美聯社報導,美國邁阿密法院陪審團本月針對當地一起特斯拉(Tesla)電動車自動輔助駕駛功能(Autopilot)導致的致命車禍作出判決,裁定特斯拉為事故負起部分責任,並向受害者支付超過2.4億美元的賠償金,其中包含2億美金的懲罰性賠償金(punitive award),以及4300萬美元的部分事故賠償金(compensatory damages)。
根據《德國之聲》、《CBS》報導,這起事故件發生於2019年,肇事駕駛麥基(George McGee)駕駛配備自動輔助駕駛功能的Model S行經一處十字路口時,撞上了莉昂(Benavides Leon)及其男友安古洛(Dillon Angulo),並導致莉昂不幸身亡、安古洛重傷。麥基事後坦承,車禍發生時正在找尋掉落的手機,並未把視線放在前方。
陪審團認為,當駕駛分心時,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應啟動關閉機制,因此無法將所有責任歸咎於駕駛;且根據駕駛供稱,在撞到行人前已先闖了紅燈,但卻未接收到任何系統警示。最終陪審團裁定,特斯拉必須為此對導致行人死亡及重傷負起33%責任,其餘責任則歸咎於駕駛。
對此,特斯拉在聲明中表示,這項判決是錯誤的,是阻礙電動車產業致力於汽車安全的科技發展,將會再提起上訴。
根據《衛報》報導,在陪審團做出特斯拉應負部分責任的判決後,已為其他類似的訴訟案開啟了大門;美聯社引述一位律師說法表示,這項判決將使很多人有勇氣為類似案件訴諸法院。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