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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地方自籌部分租金補貼經費 劉世芳:因應《財劃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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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持續交鋒,內政部近日發函地方政府,針對明(2025)年「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要求地方自籌部分經費,引發部分地方政府反彈。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8)日表示,2021年之前,中央、地方都是一起按財力負擔租金補貼,現階段因應新的《財劃法》就該重新考量負擔比例。

繼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後,內政部近日再度發函要求各縣市自籌部分租金補貼經費,各縣市需自籌10%到40%不等,其中台北市自籌40%是全台最高,也再度引發各地方政府反彈。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而且公告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的收入減少,地方的收入增加,明年在編制預算或概算的時候,可能要重新考量一下不同的籌編比率。」

劉世芳直言,2021年之前,中央、地方都是一起按財力負擔租金補貼,後來因為中央財稅收入創新高,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才會提出由中央全額負擔;不過現階段因應新的《財劃法》,就該重新考量負擔比例。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提問,「就是從這個沒有討論配套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亂修之後,所形成的狀況?」

劉世芳回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沒有錢就是沒有錢,所以我們會希望地方政府如果可以幫忙分攤。」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認為,「不能說這個對外說租金補貼成效有多好,都說是中央的功勞,那現在遇到問題的時候通通轉嫁給地方,我覺得這樣子一個便宜行事的作法,然後苛刻地方的作法是錯誤的,希望內政部部長趕快修正。」

地方跳腳租補自籌,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表示無法理解中央說是因為《財劃法》三讀通過排擠預算,另一方面又提出《財劃法》釋憲,前後矛盾、邏輯錯亂。行政院統刪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引發爭議,桃園市長張善政17日則前往拜會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桃園市重大建設爭取中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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