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配合中共文化統戰 文化部研議追回或限制補助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針對台灣藝人重大政治節日轉發中國官媒宣傳圖卡,以及台灣媒體及文化人士參與中共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引來各界批評。文化部今(5)日面對立委追問,強調會和陸委會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行政查核,如果違法,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也強調中共假借文化之名,其實是進行周密的統戰伎倆,呼籲相關媒體及文化人共同珍惜守護自由民主台灣。
包括歐陽娜娜這些台灣藝人長期在中國發展,因為多次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在中共重大政治節日轉發官媒宣傳圖卡,遭到各界質疑;再加上有台灣媒體及文化界人士參與中共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發言以中國台灣自居,引來各界批評。
文化部5日到立院備詢,立委先是詢問本屆金曲獎是否有中國藝人會來台參加,隨後就追問是否對行為引發爭議的台灣藝人進行開罰。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提問,「文化部會不會打算修法?對於他們藝人的言論做出罰責。」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回應,「目前對於兩岸人民的,只有《兩岸人民條例》可以處理這件事,所以文化部不會打造,我們沒有要另外。」
至於是否會針對這些行為有爭議的藝人追討補助,或是未來不能申請補助?
民進黨立委陳秀寶指出,「是不是追討曾經補助過的計畫經費,或是規定之後有相關文化部這邊的補助案他們不能申請?」
李靜慧說明,「追討前面曾經補助,或者是限制他未來的補助資格,這件事情我們會一併加以討論跟研議。」
由於文化部5日的報告鎖定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的推動現況,立委直言台灣不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會員,也非世界遺產公約的締約國,批評中國是最大阻礙因素。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說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理,剛才也說了,所以我想應該是國家應該以這邊的中國關係的改善做為重點。」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說明,「阿里山要成為我們這個潛力點,第一個他必須要有《文資法》或者是剛剛講過國家森林那個法,都一定要先有另外一個法定資格之後才能夠談第二步。」
文化部強調,會和陸委會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行政查核,如果違法會依《兩岸條例》開罰,也強調中共假借文化之名,其實是進行周密的統戰伎倆,呼籲相關媒體及文化人共同珍惜守護自由民主台灣。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