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凱道抗議賣中藥資格放寬 衛福部:係為專業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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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中藥商高齡化及人才斷層問題嚴重,衛福部今(2025)年3月18日公告《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解釋令,中藥從業人員只要符合一定標準就可販售中藥,引發藥師公會不滿,認為中藥也是藥品,不應開放給未經「藥師」國考人員販售。下午,來自全台超過5千名藥師及藥學生聚集在凱道,要求衛福部立即撤回違法的318解釋令,否則不排除每週到衛福部抗議。
來自全台超過5千名藥師及藥學生4日下午集結在凱道,要求衛福部長邱泰源下台,因為衛福部今年3月18日依據《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正式發布新增核釋,開放國內公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學系畢業生,只要在校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並完成1年以上實務歷練者,得申請核發「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
不過,此核釋遭到藥師抗議,認為中藥也屬於藥品,不應開放給未經「藥師」國考人員販售,不僅違法,也衝擊民眾用藥安全。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認為,「往後診所的醫生第二代也修習35個學分就可以當醫生,我想這種邏輯已經把專業踐踏。」
藥界提出3大訴求,包括要求政府立即撤回違法的318解釋令,要求行政命令應回歸依法層級,不得凌駕《藥事法》,同時呼籲建立中藥管理的長遠政策,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與產業合理轉型。
衛福部中醫藥司長蘇奕彰回應,「他們(中藥系生)不是考選部裡面的醫事人員,所以你用這個醫事人員的高標準去訂他,而且是西藥標準,不是中藥標準,那其實不是太妥適啦。」
衛福部中醫藥司表示,零售中藥材有其必要,民眾生活飲食也有相關需求,這些去社區藥局處理並不適合,因此解釋令所新增人員是專業分工,也可為中醫藥產業挹注新血,提升中藥服務品質。
不過藥界並不領情,強調若沒有善意回應,不排除每週到衛福部門口抗議。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