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控星宇航空弄丟行李 專家:航空業者應負賠償責任
開心和朋友相約的美國行,卻在抵達後沒有領到托運行李,平添變數,在機場向地勤登記後,張先生繼續當天和朋友的行程,之後又兩度到機場來詢問行李下落,客服人員一再表示要等通知、要等美方處理,直到返台前還是未尋獲行李,第一時間只得到60美元的補償金。
當事旅客張先生說,「你們的官網上面說會依照《華沙公約》跟《蒙特婁公約》來作賠付,但上面金額遠遠就是不只這個樣子,我整整在LA生活12天,我完全沒有行李,這筆金額是遠遠完全不夠的,我今天也沒有跟他說,我給你的收據我全部都要報銷,至少說你可以按照條款上面的東西去走。」
只能在當地將必需品包含行李箱全部重買,直到返台繼續聯繫客服,但卻被一再轉接,從基層到主管還是沒有賠償具體方案。
星宇航空回應,行李延誤案件會依實際情況提供協助與補償,目前台灣與美國場站持續協尋中。若追蹤過後若仍未尋獲,旅客可提出實際損失申請理賠,將聯繫旅客討論。
朝陽科大飛航系主任盧衍良說明,「全世界所有航空公司,遵循的是一個1999年《蒙特利爾協定》(即《蒙特婁公約》),航空公司要負責把你運送到指定的機場,過程中造成的任何損害,賠償的金額上面他不會說低於這個規範。」
以3大國籍航空為例,托運行李一旦遺失,華航依據《華沙公約》每公斤賠償20美元,或是《蒙特利爾公約》(又譯《蒙特婁公約》)參酌國際匯率;長榮未明確寫出金額,不過針對損害賠償也是依據國際公約;星宇航空官網也揭露,依照公約制定規範。各航空也都強調,賠償的前提是行李要符合運送規範。
旅遊部落客傑西大叔分析,「額度其實也非常的有限,確認遺失的話,也要等到21天之後才可以申請理賠,而抵達目的地到21天之間,公約上並沒有訂定這一部分的理賠範圍,若有需要額外保障,要投保旅行不便險。」
旅遊部落客分析,若以《蒙特婁公約》為依據,總理賠額度上限約僅有6萬4072台幣,高價物品無法額外向航空公司索賠。
為了避免行李延遲或遺失,建議旅客可將重要物品隨身攜帶,而每次結束旅程,記得要把行李箱上託運條碼撕除,避免下一趟旅程因偵測錯誤,被送往其他的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