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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非法收購廢塑膠後加工出口 桃檢查扣犯罪所得近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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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查獲不法業者在沒有領取許可下,長時間對外收取廢塑膠製品後,貯存在中壢跟新屋的廠房,加工重製後再違法出口,數量大約5832公噸。全案由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偵結起訴11人,查扣犯罪所得近4億元。

廠房裡堆得滿滿廢塑膠混合物,環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查獲桃園有不法業者在新屋區和中壢區承租3處廠房,大量貯存廢塑膠混合物約5549公噸、違法出口約5832公噸,合計1萬1381公噸,不法所得近4億。

桃園市環保局稽查員簡竫諺說明,「發現車輛是夜間進出,所以我們在附近有裝相關的監測的設備,然後發現有車號,去做車GPS軌跡的分析。」

桃園市環保局副局長葉孟芬指出,「非法處理所謂廢棄物的部分,最高會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我們也會認為這樣的有期徒刑可能還不夠,所以目前環境部也在討論要修法。」

環警查出涉案的業者沒有清除處理以及再利用的許可證,卻以每公斤3到5元的價格對外收取廢塑膠磚、廢電纜線堆置在廠房內,再加工製成塑膠粒子非法輸出。

去(2024)年4月業者在基隆港、台中港報關出口2批貨物,遭到關務署通報環管署會同開櫃查驗,被發現未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卻假借塑膠原料名義非法輸出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回應,「近日偵結,認被告等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審酌被告等犯行具體求刑3年6個月以上,並申請沒收不法所得。」

全案由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偵結起訴11人,查扣犯罪所得近4億元,並針對吳姓、王姓登記和實際負責人3名被告建請求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以上,其餘被告分別求處1年8個月或1年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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