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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國籍法》遭解職 史雪燕今提行政訴訟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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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投縣陸配議員史雪燕被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今(11)日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並對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等人連帶求償百萬,爭取陸配參政權。史雪燕跟委任律師主張,大陸地區是我國人民,並非外國籍,不適用《國籍法》要求放棄原國籍。但陸委會回應,認為史雪燕主張錯誤,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高喊口號,「我們都是台灣人。」

前南投縣陸配議員史雪燕先前被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但史雪燕批評,中國方面不可能讓他們放棄所謂的中國籍,台灣也沒有提出解決辦法。11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救濟,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求償100萬元。

前南投縣陸配議員史雪燕表示,「現任這些長官帶頭違法違憲,霸凌陸配參與公職的權益。」

史雪燕委任律師李震華指出,「大陸地區人民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人民,但是他還沒有國民的地位而已,陸委會故意不跟你講清楚,故意跟你扭曲,說你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至於史雪燕堅稱,大陸地區人民本屬我國人民,並非外國人,是相關單位錯誤援引《國籍法》。陸委會10日已駁斥,強調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說明,「《憲法》2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是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如果大陸地區人民本屬我國國民,我們就應該讓他可以參加健保,但是就沒有。」

至於移民署已向上萬名陸配跟陸配二代發出通知,要求提除籍證明文件,否則將註銷台灣戶籍。

海基會表示,已加派人手應對大增的諮詢量,也會加強宣導陸委會宣布的4種類型解套方案,包含赴陸恐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因重大傷病行動不便者;104年1月1日起未赴陸者;在對岸出生即返台定居,且主張從未在陸設籍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可用具結方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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