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擬修《兩岸條例》 中配獲身分證須放棄原國籍
包括「亞亞」等中配鼓吹武統遭限期離境,也讓中配取得我國身分證資格引發討論。過去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曾提案,比照其他外配,將中配年限從6年縮短為4年;而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人本會期打算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中配回歸《國籍法》,須放棄原國籍,強調歸屬台灣的忠誠。
內政部回應,是可以參考的方向。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如果立法院各個不同黨團能夠有共識的話,我們會遵照每個黨團所得到的共識來處理。」
新竹縣寶山鄉新住民關懷協會理事長王翎鳳表示,「她在台灣深根、在台灣付出,跟她愛台灣這塊土地,所以要放棄國籍,我個人覺得沒有很大的關聯。我們還要再請假,或者我們還要再去跟家庭安排,我們還要跟公司協調,我們還要出國回去一趟,應該是不支持放棄國籍啦。」
王翎鳳認為,修法將增加行政程序。而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需依親居留滿4年,並合法居留連續2年,然後先撤銷原戶籍才能申請,前後費時6年。
而其他外配則依照《國籍法》,拿到身分證最起碼4年、最長8年,而且喪失原屬國籍。
民團黑熊學院日前曾呼籲,中配入籍年限應由6年改為8年,也在綠營立委內部引起討論。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道,「或者有人主張6年改成10年,我覺得這個案子基於公平原則,可以在立法院裡面好好討論。但是有一個基本前提,按照我們中華民國的《國籍法》,取得國籍之前,必須放棄原來所屬母國的國籍,我覺得這一點應該堅持下來。」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則認為,「把國安問題泛政治化,會變成政策極端性的作法。把6年改8年,把本來就已經特別長的年限,再增加2年的話,這就是所謂很赤裸裸制度性的歧視。」
目前國民黨「年限6改4」的提案,已在立法院退回程序委員會。而對於「年限6改8」的討論,王翎鳳則表示,還是希望能比照東南亞的外籍配偶縮短為4年,呼籲別因為一時的政治事件,讓台灣人權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