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使用權社宅」擬試辦上路 與一般住宅有何不同?租期最長可租幾年?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5日舉行「信義兒福A2基地公辦都更案」簽約典禮,董事長花敬群於媒體聯訪時提到,該案中的B1-1基地預計將於今(2025)年底完工,有機會成為全國首例「使用權社宅」試辦點,估將提供72戶、擬採20年週期長租模式的社會住宅,目前相關方案已報送內政部審議。
使用權社宅是什麼?與一般住宅有何不同?
一般常見的所有權住宅,民眾購屋時是一併買下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住宅的住戶,則僅擁有住宅使用權,不含土地與建物的所有權。
針對使用權住宅試辦計畫,相關部會目前雖尚未提出實際執行模式,但根據內政部規劃的使用權社宅草案,計畫方向為20年不漲租、安定居住;使用對象將比照一般社宅,家中有65歲以上長者或6歲以下子女的家庭,即可優先評估入住。
花敬群提到,使用權社宅有別於傳統的地上權模式,較能減輕民眾的經濟壓力,又能提供穩定的居住環境,未來會在試辦過程中持續檢討與調整,也會與內政部討論,完善法制面等相關措施。
台灣社宅與新加坡「組屋」有何不同?
台灣推動社宅的規劃,過去常被拿來與新加坡比較,但其實兩者之間還是略有不同。
社會住宅在新加坡被稱為「組屋」,根據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去(2024)年10月公布的文件指出,星國的組屋是由政府在國有土地上出資興建住宅,再以優惠價格出售給當地民眾。新加坡統計局資料顯示,目前該國約415萬的居民當中,住在組屋的家庭比例高達77.8%。
新加坡政府為解決當地住房短缺的問題,在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並於1963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畫」,成為該國政府長年推行的住宅政策主軸。
2023年時任內政部長林右昌曾在記者會提到,台灣與新加坡與台灣的狀況不同,兩者無法相互比較。因新加坡的土地為國有地,當地民眾買房僅購入使用權;而在台灣,民眾買房多為所有權、使用權一同買下。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指出,新加坡的組屋政策能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當局推動的土地徵用制度。截至2002年,新加坡的國有土地比例已達90%,政府出租土地的使用權,期限依用途而定,以住宅與商業用地租期最長,可達99年。
台灣還有哪些非一般所有權的住宅模式?
除了仍在研議中的使用權住宅以及既有的社會住宅外,「地上權住宅」也是目前政府正在推動的方案之一。所謂「地上權住宅」,代表的是購屋民眾僅擁有房屋所有權,但不具有房屋所在處的土地所有權。
台灣現行的地上權住宅,是由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業者標下後所興建的住宅,售價相較一般所有權房屋可低約5至7成,而地上權承租期限則多為50到70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