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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民法修正草案 刣掉爸母「懲戒」囡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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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仔日(28)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共爸母「懲戒」囡仔的文字刣掉,改做爸母教養的時,愛考量囡仔的年歲和發展程度,袂使有身心暴力的行為。毋過,家長團體認為,政府無法度代替家長的角色,呼籲愛有閣較好的配套措施。抑若衛福部強調,毋是袂使管教,是愛用正向的方式。(新聞標題、導言為臺語文)

家長 何小姐:「我小朋友現在是一歲半,其實就有點難處理。」

家長 徐小姐:「要三歲了,他們比較有想法,而且他知道,會去鑽你的漏洞。」

家長們對於小朋友的教養絞盡腦汁,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兒童應被視為獨立的個體,需要尊重和溝通,而非教訓、打罵。因應國際趨勢,政府也鼓勵爸爸媽媽對孩子正向教導。

家長 何小姐:「像我們這個年代都是被打的長大的,覺得小朋友還是應該要,我們要去處罰他,可能畫一個格子讓他罰站,但我會待在他旁邊,我不能不理他。」

家長 徐小姐:「正向教養,例如說如果他不吃飯、一直看電視,就是跟他說「吃完飯可以吃水果」,立刻馬上給他鼓勵。」

為確保兒童免於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行政院在27號拍板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家長團體表示,雖然立意良善,但也有憂心沒有明確定義與配套,只是剝奪了家長對孩子的管教權。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 彭淑燕:「你的定義很不清楚啊,因為你是任何形式的身心,而且以孩子的感受為主。他要對這個法有正確的解讀,避免他引用錯誤,然後一直製造親子的對立。」

教育部表示,目前各縣市都設立了家庭教育中心,提供民眾協助,也建議參考家庭教育資源網,或者撥打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 郭彩榕:「父母親不是說不能管教小孩,但是我們希望能夠用正向的方式。」

法務部次長 黃世杰:「未來政府在這方面應該會擴大相關協助,並且擴大宣導。」

行政院表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請法務部會同教育部、衛福部,積極與朝野各黨團溝通,致力完善親職、家庭教育的服務,來支持家庭發揮照顧教養功能。

記者 呂玠鋆 謝政霖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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