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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客運駕駛未停讓險撞人 交通局要求業者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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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之前發生公車撞死大學生的不幸事件,市府展開無限期公車大執法,不過昨(11)日深夜1輛豐原客運的公車,在路口左轉卻沒有先停讓,差點撞到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客運業者說會懲處,交通局要求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如果查獲違規將依規定處分。

行人走斑馬線過馬路還舉手示意,沒想到對向1輛正要左轉的豐原客運公車卻沒停,眼看就要撞上,最後一刻才緊急剎車,行人被嚇得後退不敢過馬路,影片被人放上網路社群平台,引發議論。

民眾說:「公車很快嘛,我們不可能快,再快差不多就那個速度而已。公車很快靠進來,他可能切過去的時候,剛好他前面有什麼狀況,他勢必是往右靠。往右靠,我們還沒脫離他的車身啊,那就大家自求多福了。」

民眾說:「現在不是規定說,過斑馬線的時候,車子都要停下來,有沒有路人都要停,有路人更需要停,我們行人跟摩托車,真的是比較弱勢啦。」

事情發生11日晚間11時左右,地點位於台中市北屯區中興巷與橫坑巷口,當地民眾說公車開很快,行人和機車族都是弱勢,只能自求多福。

巨業交通305路公車,上個月撞上2名女大生造成死傷,台中市府重罰業者120萬,交通局還與公車業者在路口聯合稽查,並宣布無限期公車大執法。

不過公車違規事件依然頻傳,豐原客運業者說後續會對駕駛懲處,並加強教育訓練。

豐原客運課長王振宇表示,「應該是在轉彎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行人、沒有禮讓,這個部分的話,我們這邊會針對駕駛員會再找回來再加強教育方式,公司這邊也會依規定來做懲處。」

台中市第五分局東山所所長林一統指出,「有關公車未禮讓行人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目前尚未接到報案或檢舉,但公車未禮讓行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台中市交通局表示,已提醒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查獲違規將依公車契約規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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