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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議員助理費補助總額解凍 增訂內控機制減少詐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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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內政部《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不只里長加發1.5個月年終慰問金,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也解凍,直轄市議員由每月24萬元調升到30萬元、縣市議員8萬元提高為14萬元。議員對此表示樂觀其成,財源則依照《地方制度法》要由地方政府負擔。不過近年來議員詐領或挪用助理費事件頻傳,草案也增訂議會須建立內控機制,希望從制度面減少詐領機會。

議員辦公室裡堆滿文件,接聽陳情電話和準備質詢法案是議員助理日常,但薪資卻已凍漲超過20年,如今政院拍板,調升議員助理費及為民服務費,議員樂觀其成。

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說:「行政院終於聽見我們的聲音,你不可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以這樣子的調整幅度,我們當然是覺得至少不無小補。」

國民黨北市議員張斯綱則認為,「立法院助理加班有加班費,六都直轄市議員的助理卻沒有加班費,這事實上是一國兩制,所以我覺得這部分這次修法應該一次把它修了。」

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每位議員的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直轄市議員從每月24萬元調升到30萬元、縣市議員從每月8萬元提高為14萬元。

另外,草案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同時也增訂議會須建立內控機制,防範議員詐領助理費。

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指出,「增訂議會建立內控機制,助理相關費用都必須要有領取清冊,然後要由雙方簽名,這些錢就會由議會直接撥到助理帳戶裡面。」

修法也調增為民服務費,直轄市議員從2萬元調高至4萬元、縣市議員從9千元調高至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則從3千元調高至5千元。

其中發放村里長年終慰勞金7.5萬元,粗估每年將增加5億8千萬元費用,最快明(2025)年春節入帳。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內政部所提的方案是最衡平、然後經過審慎的評估,也是凝聚共識,不會有政治考量,不是為了個人的方案。」

內政部次長吳容輝補充,財源是依照《地方制度法》由地方負擔,中央再補助少數財務狀況不佳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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