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合併成金控 消費者權益受損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最近幾年台灣吹起一股銀行合併風,不過在金融機構整併過程,消費者權益問題卻也伴隨而來,不少消費者發現,被合併銀行原先提供的契約,不但在合併後被推翻,甚至沒有告知消費者、使消費者要承受金錢損失。曹小姐原本是大安銀行客戶,後來台新合併大安,曹小姐順理成章改換台新提款卡,最近曹小姐提款卡失竊被盜領,才發現自己的提款上限已經從10萬變成20萬。
最近消基會也接獲其他案例,指控台新銀行合併後改變了貸款契約及貸款條件,台新解釋,所有消費者權益的變更,都有在媒體上公告,已經盡了告知責任。不過消保官認為,依法應該以書面個別通知消費者、並取得消費者同意才算數。公視新聞林珍汝邱福財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