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已經公布施行超過1年,環境部從明(2025)年開始徵收碳費,至於碳費要收多少仍有待制定,而中央政府與地方如何合作推動減碳,將影響成效。下午在淨零轉型論壇上,前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認為,中央徵收碳費,應拿出30%補助地方政府來推動相關淨零建設。
達成2050淨零,《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地方政府應設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縣市長擔任召集人,推動六大部門減量執行方案。
台南市政府2023年推動工業鍋爐脫煤,希望2025年達到住商用電不成長,為了降低中小企業的減碳焦慮,還成立淨零輔導團,由大企業帶小企業。
台南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幸芬表示,「中小型的產業界,企業他們可能對這個低碳、包括未來碳關稅的問題都會有點焦慮,透過這樣由大帶小推動的效果非常好。」
減碳有賴地方政府一起投入,像是獎勵將老舊車輛汰換成電動車、廣設充電樁,許多淨零建設都需要花錢,部分經費可望從環境部徵收的碳費而來。
任內推動《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的台北市前環保局長劉銘龍,則喊話中央大方一點。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指出,「中央大方一點,3成給地方,但是要地方提出計畫,我認為國家的淨零建設才可以走得比較遠。」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強調,「我們當然希望說這些經費它支用到減碳,尤其是地方政府它可以來加大我們整個減碳的力道。」
環境部曾估算,若碳費每噸收300元,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規模可達400億元,針對碳費支出,未來會有相關辦法規範,至於要分配多少比例給地方,則要看未來基金規模、做整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