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理財主管挪用客戶款項 新光銀行遭罰800萬元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新光銀行前理財主管,從2018年到2022年透過網銀轉帳,挪用客戶款項,還跟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有2名客戶受影響,所涉金額高達新台幣2211萬元。金管會針對新光銀沒有落實執行內控,開罰800萬元。
金管會表示,這名前理財主管,利用保管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擅自透過網路銀行轉帳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間有私下資金往來。
違規行為時間約4年4個月,受影響客戶數2人,涉及挪用客戶款項、跟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違規行為時間達4年4個月,涉及金額高達新台幣2211萬元。
金管會認為新光銀沒有完善建立,也沒確實執行內控制度,今(4)日宣布開罰新光銀800萬元罰鍰。
李怡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