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前理專盜用客戶4381萬 金管會判監控缺失裁罰1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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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銀行一名劉姓前理專涉嫌挪用客戶款項,造成客戶損失4381萬。金管會做出裁罰處分,認為中信銀內控有缺失,依《銀行法》重罰10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該案,「一來是被害人年紀大,希望有個講話的對象,常常和劉員去吃飯,所以把他的金融卡放在劉員那邊。大概在2年1個月左右的時間裡面,光是ATM的提領就有100多次,每次涉及的金額大概是10到12萬,合計是1400多萬。事實上在我們的裁處金額裡面,有特別考量到高齡客戶的情勢來予以加重。」
金管會表示,這名劉姓前理專從2016年1月到2022年7月,這6年半期間保管多位客戶的金融卡、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代為ATM領現,或是代網路銀行轉帳後挪用客戶款項。
受到影響客戶有3位,其中1位是高齡客戶,被挪用款項及損失金額高達4381萬元。
金管會認為,中信銀在洗錢防制或交易的持續監控上有明顯缺失,也沒完善建立及落實內控機制,因此開罰中信銀1000萬。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