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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三角公園單向引道未停讓 警2小時開41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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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擺脫行人地獄的封號,各地警方嚴格執行行人路權的相關執法,屏東潮州三角公園旁的引道,因為是單行道且會匯入主幹道中山路,雖設有停標字樣跟停讓線,卻常被民眾當成參考用,警方1日晚間到場強勢取締,短短兩小時就開出41張罰單。

民眾跟開單警方確認停讓規定,警方持續將未停讓的車攔下開單,1日晚間短短2小時就開出41張罰單。地點就在屏東潮州三角公園旁的引道,因為是單行道且匯入主幹道中山路,所以地上劃有停讓線跟停標字樣,卻被民眾當成參考用。

民眾認為,「為了開單而開,你想這一條路每個人都停一下,到那邊不是那邊塞更多嗎?」、「沒停就罰600元,但大家都是,你看汽車也沒停,轎車怎麼停?就算假設我停下來,後面的人如果沒停,撞到我要怎麼辦?」

600元起跳的罰單讓民眾抱怨連連,認為應該先宣導。但警方強勢取締也有原因,中山路車速較快且車流量大,加上一旁就是公園、人來人往,若沒依規定停讓就直接進中山路,很可能發生事故。

屏東縣警局光華派出所長吳俊生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規定停讓,違者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交岔路口發生事故佔總數6成,其中未依規定讓車是肇因之一,今年已有200多人因未停讓導致身故。

6月起展開交通大執法,只要看到路面劃有停等線及停字標記,汽車必須煞停,機車則是至少要伸腳停下踩地再騎,否則都將吃上罰單。為擺脫行人地獄封號,警方持續取締,建立駕駛人路口停讓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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