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幣商助詐團洗錢 虛擬貨幣公開帳本成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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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方根據被害人金流追查,近期掌握一名自稱幣商的吳姓犯嫌,涉嫌協助將詐欺集團的贓款,以虛擬貨幣場外交易方式轉換成虛擬貨幣,再將該筆交易偽裝成正當管道換匯,在嫌犯家中查扣758萬元,成為協助洗錢證物。
警方來到吳姓嫌犯家中,大聲喝斥嫌犯不要再亂動,後續從他的房間內床底、衣櫃等處找出一疊疊的千元鈔票,當場查扣共758萬,疑似都是吳姓嫌犯協助詐騙集團洗錢。
台中市刑大偵四隊隊長林宏霖說明,「根據詐欺被害人的匯款金流層層追查,掌握一名自稱幣商的吳姓犯嫌,涉嫌協助詐欺集團將騙得的詐欺贓款,利用虛擬貨幣不需受《銀行法》規範的特性,以場外交易模式洗錢。」
警方表示,雖然虛擬貨幣有匿名性特性,但也因為虛擬貨幣有「公開帳本」,即所有人都能看到每個帳戶、每筆資金交易流向,反而成為犯罪事實證據。
全案由檢方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起訴。
林宏霖表示,「在吳姓犯嫌家中查扣高達新台幣758萬餘元,另外發現吳嫌名下申辦數十家銀行帳戶,但是卻不敢將這些錢存入銀行之中,反而將錢藏匿在家中。」
警方呼籲,虛擬通貨開採、交易、電子錢包等行為雖然具匿名性,但很容易被不法歹徒利用進行詐騙行為,若民眾在進行虛擬通貨相關投資和交易時一定要謹慎,千萬不要輕信未經認證幣商,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