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囤房稅2.0採差別稅率與累進課徵 財長:讓稅率合理化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為了打炒房,日前政院通過囤房稅2.0,在非自住房屋部分改為全國總歸戶,稅率拉高到2至8%,且要求地方政府都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今(2)日上午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就是希望能讓持有稅率走向合理化。

台灣高房價造成民怨四起,政府也祭出一連串打炒房政策,日前政院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囤房稅2.0,在非自住房屋部分改為全國總歸戶,稅率由現行1.5至3.6%拉高為2至4.8%,且要求地方政府,都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社會各界常常認為我們的房屋稅的持有稅率過低,我們就朝向合理化,包含自住單一自住減輕稅負,對於有出租的,也讓他用比較低的稅率,持有太多的,我們會採取比較高的稅率,我想這個部分都是朝向讓房屋的市場走向健全的方向。」

除了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此次修法,將建商蓋好但還沒賣掉的房子,也就是待售餘屋稅率下限從1.5%提高到2%,如果超過2年的餘屋,稅率最高還可能到4.8%,有建築業建議合理銷售期應該要5年。

莊翠雲說明,「目前已經實施差別稅率的縣市,對於銷售期有1.5年的,也有3年的,所以我們取折衷,在這2年裡面,建商興建的房屋去做銷售,我想這是合理且有必要的。」

至於央行不再進一步祭出信用管制,是否代表房市進入軟著陸,對此莊翠雲則說,《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預售屋顯然成交量減少,房市是價穩量縮,期望房市可慢慢走向一個健康方向來發展,不要成為炒作標的。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