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餵藥案/傷害體罰證據不足 檢方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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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板橋某幼兒園疑似餵藥與體罰案,36名家長向園長等9名教保員提告傷害、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育、違反《藥事法》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今(12)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表示,「不起訴處分的理由,本案幼兒園並沒有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的事情發生,沒有證據足認幼兒園有何不當管教且導致13名幼童受有傷害,或者有導致妨礙身心健全或發育的結果發生,沒有證據足認幼兒園人員有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或者含有不明藥物的彩虹藥水。」
疑似餵藥案爆發後,新北地檢署將36名提告家長的幼童毛髮送法務部調查局檢驗,檢測報告顯示「巴比妥類藥物」、「苯二氮平類藥物」等毒物都未檢出,只驗出常見感冒藥成分。而經過調查,檢方今日偵結此案,並指出監視器、對話紀錄並無被刪除,幼兒園是為了其他原因,才拆除教室監視器。
陳宥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