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全民電通掏空案 張俊宏判11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剛才你看到、聲援第三勢力的張俊宏、今天心情很複雜,他在擔任全民電通董事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的案子今天一審宣判,張俊宏被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 ] 檢察官的起訴理由指出,張俊宏等人對外募資30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卻只把其中的10億入股民視,其他20億用來進行其他轉投資。檢方認為,張俊宏身為全民電通負責人,卻為圖私利、違背職務,以各種手法欺瞞董監事和股東,涉嫌挪用公司資金、進行有高風險或不利於全民電通的轉投資,並且從中獲利1億5千多萬,已經涉及背信和偽造文書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處張俊宏11年徒刑、他的前女友林慧珍11年3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