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服刑遭質疑享特權 獄方:待遇皆依規定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等罪於5月中旬入監服刑,入獄剛滿2個月,就被剛出獄的獄友爆料享有特權,剛入監就是單人舍房,一天還能放風2次、剛入監就有掌上型電視可看,質疑陳致中入監像渡假,對此高雄第二監獄強調,陳致中的待遇皆依《監獄行刑法》規定,並無特權。
因洗錢等罪遭判刑1年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5月11日入監服刑才滿2個月,就被剛出獄的獄友爆料享特權,指控他剛入監就住單人舍房,爆料者卻是9人一房,而且一天能放風2次,入監不久就能看電視,甚至最快7月就會申請外役監,質疑陳致中入監像渡假。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蔡鴻源表示,「評估陳致中不適合放在大房間,我們把他放在小房,當時放在小房的時候,沒有適合的人選跟他同住,在6月初配業到工廠後,就跟另外兩個室友同住。」
獄方強調相關待遇依《監獄行刑法》規定,考量陳致中身分,若遇政治立場不同的收容人,恐怕出現叫囂、戒護安全等狀況,才錯開放風時間;另外獄中對未滿第三級受刑人僅限制購買收音機,掌上型電視不在此限,外役監陳致中雖符合資格,但僅領表、並未申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律師指出,「監獄沒有依照累進處遇來做的話,現在《監獄行刑法》下有外部視察小組開放受刑人反映,這個監所有沒有什麼特定的狀況。它是一個獨立、透明的機制。」
司改會坦言各監獄外部視察小組,多由該監獄熟識的專家組成,會持續監督相關報告的品質、訴求具名;司改會表示,獄中管理雖需空間,但如何裁量應受檢視,若裁量空間過大除了有特權問題,也可能被獄方濫用整人,應將規定明確化,讓外界得以檢視、受刑人也得以申訴。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