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囡仔車禍路口 今2點鐘就6件無讓人過路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前幾工有一對母囝過車路,三歲的查某囡仔煞予車挵死。臺南市警察局對今仔日開始,啟動路口"安全大執法"1個月,早起佇車禍地點掠違規民眾,2點鐘內就開6張無讓過路人的罰單。針對母囝傷亡意外,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對發生這款代誌他感覺真虧欠,目前先要求各縣市,調整十字路口行人專用的號誌,輪著民眾過車路的時,車道所有方向攏會變紅燈。(本則新聞標題、導言皆為臺語文)
臺南市警局10號一早展開大執法,地點就在女童遭撞身亡路口,2個小時取締6件。而接下來也將會持續一整個月。
臺南市警局第五分局長 陳宇桓:「總共在12個路口派出警力同時大執法,我們執法項目就是針對未禮讓行人部分加強執法」
女童走在斑馬線上遭撞不治,引發全國關注,臺南市長黃偉哲更宣示,研議比照酒駕累犯,公佈高風險駕駛的姓名、照片。不過這項作法,引發民眾不同看法,民團更在意,市府究竟有沒有決心,改善行人的交通安全。
民眾:「每一次只要死人時候就要來個大執法,累死警察。不然就是要公布什麼照,那我們之後穿越馬路時候,我們是不是要看一下那個照片,是不是這個人是高風險駕駛」
交通專欄作家 林柏勛:「你只要有庇護島,有庇護島的話,車子轉彎就不會撞到人」
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對意外感到非常愧疚,已要求各縣市先調整"行人專用時相",當行人穿越馬路時,雙向車輛都停止運行,以達保護行人安全。
王國材:「當行人是綠燈時候,所有的車輛都是紅燈,讓他能夠安全的通過,不要因為左右轉,因為跟你搶路權撞到」
王國材進一步表示,中央地方會持續盡全力來推動。現在要求就是要馬上做,交通部也會隨時了解狀況。
鄭雅存/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