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惹議 商總賴正鎰擬提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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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立法院今(2023)年1月三讀通過,祭出5大重拳要來遏止炒房。商總主席賴正鎰認為,禁止預售屋換約、私法人購屋有違憲之嫌,政府打炒房不能無限上綱,將與法界專家,於近日聯手研議提出釋憲案。
為了抑制炒房亂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今年1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除了禁止私法人買房、也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等5大措施,要來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
現在有房地產業者準備與法界專家,於近日聯手研議提出釋憲案。
商總主席賴正鎰指出,「買房子是老百姓的人民的權利,政府修法通過不得轉售,私法人不可以買賣房子,這個都是違憲的。所以現在我們要提出來釋憲,政府可以用其他很多的手段行政手段,來約束限制炒房或是搶短線這樣的人。」
賴正鎰表示,在《憲法》第15條就有提到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且第22條也說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政府打炒房不能無限上綱,傷害房市正常交易。
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則說,這次修法禁止私法人買房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還限制轉讓年限,其實爭議大。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說明,「通常講比例原則有3個。第1要符合目的正當,第2手段必要,第3個方法妥適。它禁止炒房這目的是對的,用立法手段達到目的手段適當,但是法律規定的方法不妥適,不能禁止人家自由買賣,那是憲法第22條經濟自由權的問題。」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法人去買住宅就是有錢人買住宅,他只是不用個人的名義。因為他未來在不動產的買賣處分跟稅賦上,是有一些比較好操作的空間。」
就在房市利空消息接連而來的影響下,預售屋房價也現鬆動跡象。
據住展雜誌統計,北市房價今年第一季平均房價,每坪106.2萬,較上季下跌4千元,季減幅約0.4%,創2019年第4季以來首次下跌。
不過因跌幅較小,市場實際感受不大,如果和去年同期相比,房價還是漲,漲幅約9%。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