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苗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批司法鬧劇
楊旻峰 王龍韜 朱鳳治 吳其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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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九合一大選就職在即,苗栗地檢署日前偵結首宗現金賄選案,昨(20)日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等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昨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縣務交接在即,請容他不和苗檢共同演出這場荒腔走板的司法鬧劇,鍾東錦團隊也表示,後續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苗栗地檢署14日對大選期間首件現金賄選案提起公訴,範圍涉及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及村長、鄉民代表等選舉。由於涉嫌買票的陳姓男子為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的大湖鄉聯合競總主委,檢方20日決定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指出,「提起的最主要理由,是因為目前多數的法院見解都認為,候選人本人、親屬、競選團隊等所為的賄選行為,效力都會及於當選人,所以本署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20日晚間發文回應,縣務交接在即,為了實踐對苗栗縣民的承諾,請容他不與苗檢共同演出這場荒腔走板的司法鬧劇。
而競選總部方面則回應,鍾東錦和涉嫌為候選人買票的陳姓男子並沒有實際往來,只掛名聯合競總主委,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將會蒐證向監察院檢舉表達抗議。
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言人陳怡樺表示,「陳姓男子在筆錄中已經十分明確的表示並沒有幫鍾東錦買票,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定)之原則,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的結果。」
這波當選無效之訴對象,還包括傅姓大湖村長當選人、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而當選無效之訴,各審受理的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一審的判決結果不影響鍾東錦行使職權,如果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應自判決確定日起解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