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四合一現金賄選 檢方提鍾東錦等4人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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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苗栗地檢署偵結起訴首宗四合一現金賄選案件,並於今(20)日針對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以及2名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1名大湖村村長當選人,合計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12月14日苗栗地檢署偵結起訴首宗四合一現金賄選案件,賄選範圍包括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村長、大湖鄉民代表,依據選罷法規定,如當選人有共同參與、同意、授意,親友、競選團隊、助選者的賄選行為,皆屬共同賄選行為。
苗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同時擔任鍾東錦與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的陳男涉嫌和邱女、林男為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及3名大湖鄉鄉民代表候選人、1名大湖村村長候選人賄選。
苗栗地檢署於今(20)日,依選罷法向法院對鍾東錦、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傅姓大湖村村長當選人,合計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