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苗栗聯合賄選案 鍾東錦當選無效一審駁回

黃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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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22)年九合一大選,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後,檢方查獲其與大湖鄉長候選人聯合競辦的主委涉賄選,對鍾東錦等人提當選無效訴,不過一審今(21)日宣判,難認定鍾東錦有買票事實,當選無效部分駁回。

2022九合一大選,前國民黨員、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的鍾東錦,擊敗藍綠黃三黨候選人,當選苗栗縣長。

不過檢調查獲,鍾東錦與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聯合競辦主委陳申陽涉嫌買票,賄選範圍包括縣長、鄉長、鄉民代表以及村長,因此對鍾東錦、大湖鄉代會主席謝見得、鄉代林裕欽、大湖村長傅顯榮等4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院今(21)日下午4時宣判,謝見德與傅顯榮當選無效,而鍾東錦、林裕欽部分駁回,全案可上訴。

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表示,陳姓主委在去年11月24日交付14000元請丘女協助買票,但根據收受賄款的張女、林女陳述,以及自林女監視器影片得知,買票為傅顯榮、傅松琳兩人,每票以1千元為計算標準,並未包括鍾東錦、林裕欽選票。

宋國鎮指出,丘女賄賂過程有提及鍾東錦、林裕欽,但僅出於個人自發性行為,而非對價關係,難認定鍾、林兩人買票事實,因此法官判決當選無效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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