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修訂 行政部門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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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的案件層出不窮,今天立院審查動物保護法,立委提案,未來虐待動物,要增加刑罰,情節重大將處一到三年有期徒刑,農委會表贊成,但是法務部卻表示反對,兩個部會意見不同,要在一個月後找到共識
一張張貓咪被虐待的照片就這樣掛在網路上,看了讓人不忍,這是發生在去年七月,引起社會關注的虐貓事件,嫌犯後來被捉到了,最後也是罰錢了事。
虐待動物的案件層出不窮,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週四上午審查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農委會及立委都主張,虐待動物要增加刑罰,情節重大者處一到三年有期徒刑。
農委會主張虐待動物罰則要增列有期徒刑,但是法務部卻表示不同意見。
法務部也認為,一年的有期徒刑屬輕罪,檢察官通常不會起訴,也會失去立法意義,建議加重罰鍰,來達到嚇阻目的。但法務部的說法立刻引發立委不滿。
行政部門態度不一,農委會與法務部意見南轅北轍,最後雙方同意在一個月內整合提出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