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提私密法仍有破口 籲增設保護令及24小時內下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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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止數位性別暴力犯罪,行政院今(2022)年3月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4部法案的修正草案,即將進到立法院黨團協商。但婦女團體今(18)日召開記者會,認為相關修法還是有不足之處,應該積極補正。民進黨立委范雲和高嘉瑜也都到場呼籲草案能夠填補疏漏。
當事人C小姐指出,「在交往的過程中我們拍攝很多照片,在拍攝的過程中我是同意的,但當時我很明確的告訴他,這些照片,尤其是包含性內容或是裸露的相片是不可以在網路上面流傳的。」
看見自己的私密照在社群平台流傳,C小姐又氣又無奈,萬萬沒想到前男友在分手後不顧她反對,把兩人交往期間合意拍攝的影像通通傳上網,有類似遭遇的被害者還有她。
數位性暴力被害者表示,「想到這件事情眼淚就停不下來的一直流,一直很害怕哪一天被家人、同事或朋友發現這件事情。」
性別暴力犯罪走進虛擬世界,行政院先前提出4部法案修法,積極補破網,相關修正草案即將進到黨團協商,但婦女團體認為仍舊有不足之處,要求增設「民事保護令」,透過司法介入,讓私密影像在境外散布前就能先行攔阻。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道,「如果有一個保護令的機制,他可以在他(加害人)散布之前就要求交付或刪除。」
勵馨基金會表示,今年1到7月,超過2500名服務對象,就有352人、高達14%遭遇數位性暴力。婦援會也統計,近800位被害者中,多達60%是合意、自願拍攝私密照,事後卻被威脅,揚言散布。只是這類犯罪型態,就算現在修法通過還是管不到。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雖然現行法有恐嚇罪,通常判出來大概是6個月以下,甚至還有可以易科罰金的一些狀況。」
包括民進黨立委范雲以及高嘉瑜也都齊聲呼籲,透過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像加以威脅恐嚇修法未納入,的確有疏漏,婦女團體建議,新增以性私密影像為恐嚇罪,還要有24小時內即時下架機制,讓被害人保護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