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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輿衝突/坤輿業者須9/13前環評、試運轉 律師:通過機率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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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1月,苗栗縣府同意坤輿公司,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之後,此案歷經20年三屆縣長,爭議卻延續至今。業者排除聯絡道路和地磅站,讓開發面積低於2公頃,引發規避環評的質疑。而法院判決,兩設施,都算是開發的範圍,有律師指出,業者除非能趕在期限之前,完成環評審查以及試運轉,否則開發案恐怕會歸零。

透過空拍一目了然,離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遠處,就是農民賴以灌溉的龍昇湖,誓死保護珍貴水源,居民抗爭之路走了近20年,此案歷經三任縣長,更出現前任縣長跳出來反對現任決策、阻擋開發。

在2021年4月28日,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表示,「沒有,有膽子你這樣輾過去。」

2002年苗栗縣府同意設置後,爭議未曾停歇,期間發生弊案、環保局長燒炭自殺,開發案沉寂許久直到2020年底死灰復燃,一得知縣府同意試運轉,居民在場外埋鍋造飯,阻擋廢棄物運入,而後修法才中止業者無止盡展延試運轉。

案件最爭議處在於業者為免去環評,想方設法讓開發面積低於2公頃,排除聯絡道路與地磅站。

坤輿案自救會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因為業者刻意的想要規避環評,想要趕快走這個捷徑,結果現在偷雞不著蝕把米,以目前來看要在9月底之前,趕快把環說書寫出來,要讓它通過的機率,就變得非常非常的渺茫。

此案苗栗縣環保局也飽受抨擊,被控替業者解套,環保署則受質疑放任地方護航。署長張子敬表示這是地方自治權責,中央無法一把抓,但過程中有多次發文提醒地方有問題,此判決將可作為重要依循。

環保署長張子敬說明,「在認定上,還是要更謹慎,因為終究我們是個法治國家,也不是說你開發業者自己逃避就可以,或者說主管機關認定就可以,終究還有一個法院的系統,做最後的判定。」

坤輿能否在9月13日設置許可期限內,完成環評審查與試運轉,將左右開發案是否歸零。而當地居民流血流淚為了保護灌溉水源免於汙染,近20年不敢鬆懈抗爭,如今總算等到法院的有利判決,仍沉痛呼籲別再讓環評制度形同虛設,讓坤輿案帶來的苦痛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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